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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保健品批号需要检验哪些项目

2013-03-12

  申报保健食品必须完成的检验项目有:安全性试验(毒理)、功能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卫生学检验、功效/标志性成分鉴定试验。根据产品的功能和原料特性,还有可能要求申报的产品进行激素、兴奋剂检测、菌株鉴定试验、原料品种鉴定等。

  对于营养素补充剂,不要求进行功能学试验。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不要求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卫生学检测,包括理化检测和微生物检测。理化检测主要是对产品理化指标进行检测,如污染物指标(铅、砷、汞)、功效成分、崩解时限等。微生物检测是对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如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致病菌等。

  稳定性检测,是检测产品在声称的保质期内各项指标是否稳定,其检测项目与卫生学检测的项目相同。对于新产品,一般进行加速稳定性试验,检测的时间分别在产品放置于40℃、湿度70%条件下1个月、2个月、3个月时进行。
  
  安全性检测,是对产品安全性毒理学的检验。根据产品配方的不同,毒理学检测的项目有所不同。一般产品都应进行第一第二阶段的检测,有的产品还应做90天喂养或更深阶段的毒理学检查。
  
  功能学检查,是根据国家标准或评委会认可的试验方法,对产品声称的功能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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