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日本、韩国是芦荟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美国的芦荟产业兴起较早,种植的品种主要是翠叶芦荟(又称库拉索芦荟),现从事芦荟种植、加工、制造、销售等相关行业的大型企业有几十家,形成市场年销售额达几十亿美元的芦荟产业,生产各类芦荟产品1500多种。日本的芦荟产业仅次于美国,日本种植的芦荟品种主要是木立芦荟,在20世纪初,日本有很多科学家致力于研究芦荟对人体的作用,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成果。芦荟在日本几乎家喻户晓,被誉为"无声的医生"。韩国从1976年开始种植芦荟,现有几十家专营芦荟产品的公司,同时生产芦荟化妆品、芦荟饮料,并在美国建立了生产芦荟制品的跨国公司。我国芦荟产业20世纪80年代才刚刚起步,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我国有种植芦荟的自然环境,有资源开发优势。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用全天然的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愿望愈来愈强烈,芦荟的种种功能恰好能满足人类的这种新要求。所以芦荟产业开发潜力是很大的,产业的前景也是光明的。正如美国永久公司总裁雷士·蒙所说的那样,芦荟的研究开发工作目前尚处于萌芽期,未来的前景是无可限量的。
我国是一个拥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有广阔的消费市场,随着改革开放,人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从消费结构看,人们用于食品上的消费支出比例在逐渐增加。逐步提高的生活水平、快速的生活节奏和时尚化的现代文明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活质量。从消费心理看,人们越来越偏爱天然产品、方便产品,人们的保健、美容意识越来越强,而芦荟这种神奇的常绿植物所具有的天然、保健和医疗等性能,恰恰适合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和人们心理的需求趋向。
在我国消费品市场上,芦荟制品首先在化妆品领域得到发展。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发展迅速,1985年,化妆品销售额约10亿元,1996年销售额约220亿元,1997年约253亿元,…。我国化妆品行业到2010年工业总产值可达800亿元人民币,出口创汇5亿美元。如果芦荟化妆品能占化妆品类的10%,目前可有25亿元销售额,到2010年可达80亿元人民币。而芦荟制品的主要生产国美国芦荟产业产值现已达30亿美元。据美国人对中国芦荟市场调查推测,中国在未来的5-8年间,仅含芦荟的化妆品销售额就可达10亿美元,合80亿元人民币,是我国目前全部芦荟产品产值的80倍,若届时我国化妆品总产值达500亿元人民币,则含芦荟化妆品可占全部化妆品份额的16%。在食品、保健品行业,我国芦荟产品也显示了较大的发展势头。据专家预测,芦荟食品及保健品很快就会成为市场热点。在国外,芦荟食品的消费已很普遍,如芦荟糕点、芦荟饮料、芦荟软胶囊、芦荟调料、芦荟快餐等食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意到饮食对自身健康的重要性。保健意识不断增强,所以人们在享受美食的同时,还注意到了身体机能的调节(尤其是中老年人),迫切希望找到新的途径来提高身体和精神的适应能力。在我国"医食同源"的传统饮食文化的影响下,将会有更多的保健食品在市场推出。所以,芦荟保健食品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1996年完成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结果表明,食品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业部门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首次上升到第一位,说明食品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1996年食品工业利税总额首次突破一千亿元大关。2002年食品工业总产值超过7000亿元,平均年递增速度为11%。综观国际食品工业销售市场,完全可以认为21世纪的主导食品为功能性食品。所谓功能性食品,就是强调其成分对人体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调节生理节律、预防疾病和促进康复等有关功能的工程化食品。实际上,功能食品即是欧美国家通称的保健食品或营养食品,也就是我国的保健食品。芦荟含有多种有效成分,其营养价值和对人类健康的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芦荟是开发成各种保健食品的最理想的原料之一。
综上所述,芦荟产业是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具有较高的市场增长率和利润率的产业,目前我国芦荟市场竞争尚不十分激烈,产品在化妆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等方面的发展,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产需受季节性影响较小,我公司拥有大量的芦荟资源,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外都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教授做我们的芦荟研究开发队伍,拥有一批具有种植经验、懂技术、会管理的企业技术人才,拥有国内一流的生产工艺设备,应该说我们的芦荟产品市场前景是非常广阔、无限光明。
一、芦荟产业发展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
芦荟是个古老的植物,百合科,多肉质的草本植物,已有4000多年历史,由于其神奇般的药效,世界各地人们给予它很高的评价。中国自隋末唐初引入,作为中草药使用也已有1000多年历史,在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四川等地都陆续有野生资源或少量栽培,因它具有医疗、美容、保健、食用和观赏等方面的多种功能,深受群众欢迎,民间冠以“万应良药”、“天然美容师”、“家庭医生”等美称,但是芦荟产业形成也是近二十年来的事情。形成产业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芦荟产业形成因为是包括利用植物资源为原料,用高新技术开发应用芦荟的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在中国,植物资源产业化属农业范围,高技术产业开发属高技术产业,结合中国国情,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必须考虑如何既能满足高技术产业发展所需条件,又能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农业产业化,两者很好结合,走出一条中国式芦荟产业化发展道路。
1.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发展方向。
以市场为导向,做到市场上需要什么,工厂就生产什么,研究部门就开发什么,消费者需要什么,市场上就要买得到,就能买得到。美国、日本、韩国在开发芦荟产品市场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美国人对芦荟有很高的信誉感,芦荟产品公司也从市场上得到了实惠。据介绍,美国有十六家公司,在种植和开发芦荟制品已形成了规模,年销售二倍芦荟浓缩凝胶5000多吨,有1500多种芦荟产品上市,年销售额20多亿美元。据美国一家杂志1988年对芦荟系列化妆品做过一个调查,调查顾客认为哪些美容护肤产品是最有效的,其中一个问题问到顾客对哪些特殊成份有了解,排在第一位的是各类维生素,有81%的人知道护肤品中有维生素,第二位的就是芦荟占78%。在美国消费者“最佳化妆品有效物”的评比中,芦荟仅次于维生素而排列第二。由此可见,芦荟在美国人心目中的认同程度。
中国芦荟产品市场,1997年北京轻工业学院也作过调查,在了解和使用芦荟产品的消费者中,85%的女性和46%男性,表示喜欢和满意接受。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在消费能力较高的大城市如北京等地,了解者也不达10~20%,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对芦荟产品的了解就更少了。芦荟产品最佳销售地点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型商厦和各类超市,中等城市如潍纺、柳州、桂林等地销售也不错,东北由于受日本、韩国影响,已形成很大的芦荟市场,进口产品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澳州。芦荟尚无知名品牌,销售市场尚有待开发。中国有12亿人口,市场容量、潜力都是很大的,当然还要做很多工作,即产品的市场开拓工作,要向消费者多渠道宣传芦荟,广告的效应是不可低估的,曾有报纸透露,1995年在中央电视台做的各种广告中,销售额最高的可达广告前8倍,最低的也为广告前的1.7倍,这就说明广告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我们要学会使用宣传媒体。名牌效应在市场经济中也是非常有效的,如上海家化打出美加净芦荟系列,在消费者心理对芦荟的信任必然会提高,如果是不知名的品牌打出芦荟系列,人们接受它就难一点,至少是慢一点。再如,同样是一种中成药,同仁堂的品牌就比其它品牌市场要好得多。创品牌,也是市场开拓的又一有效方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正在改变,追求生活质量,偏爱绿色产品、保健、美容的意识愈来愈强。芦荟在化妆品领域发展也会十分迅速。1985年全国化妆品销售额才10亿,1997年上升为253亿,2000年预计300亿。若我国芦荟化妆品能占化妆品中10%的份额,现在就是25亿销售额,需要芦荟原汁1000吨,到2000年芦荟化妆品的销售额预计可达30亿,是目前销售额的20~30倍。据美国专家对中国芦荟市场的调查推测,中国在未来5~8年间(约2003年),仅芦荟化妆品估计可达10亿美元,合80亿人民币,是目前芦荟销售总额的80倍,还没有计算芦荟食品、保健、药品,建议芦荟产品开发顺序,以化妆品为突破品,再向保健品、药品延伸。以上报告数据振奋人心,中国芦荟产品的潜在市场是十分广阔的,前途是光明的,任务是艰巨的,我们一定要树立信心,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2.树立企业在芦荟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各种合格的芦荟产品或制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都是通过企业活动来实现的、来完成的。没有企业,产业是不能形成的。企业是连接芦荟原料生产场所,企业又是经济效益产生的场所,与商品流通有直接关系,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原料生产、加工生产及销售三方面利益的分配,企业加工产品质量的优劣与市场价格贵贱,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亏、利益与市场风险。
企业为取得合格原料基地供应,要处理好农民利益合理分配,保证农民根据商品生产的需要,种下的芦荟产品能够卖得出去,有收购渠道,能得到一定的或者较好的经济效益。销路好时,随行就市,销路不好时,根据合同,有保护价收购,让农民旱涝保收,因为中国农民还太穷。工厂效益不是从低价收购原料中获取,而是主要靠高的技术含量,开发加工后的新产品中含高技术,产品技术含量高,创新的产品产生的附加值高,商品价位也高。如芦荟有增加免疫功能的作用,若研制出一种新药,能治疗艾滋病,而且比较方便的解决了目前无药可医的绝症,这就开拓了新领域,必定带来高的效益。必须要给发展高技术含量的企业创造一个较宽松的外部条件,使其能独立自主,增强风险意识及抗风险能力,真正做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使企业愿意投入科研经费,开发经费,采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改进新工艺,使企业愿意吸纳有用人才,高级人才,采用科学管理,让其高投入,高产品,高效益。真正确立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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